Friday, February 13, 2009

亲爱的日记,

今天,是二月十三日。

明天就是情人节。我,一向超级注重节日 - 生日,圣诞,情人节。。不管是什么节日,我都喜欢大肆庆祝一番,人越多越好。

去年的情人节,我。。还是幸福的。以前的他,送了一大束玫瑰花到我的公司来。好大、好美丽的一束花。公司里所有的同事都透射着羡慕的眼光,都说我所收到的花是全公司最漂亮的。说我虚荣也好,说我白吃也好,可手里拿着那束花,我心里却洋溢着满满的爱。

事隔多时,现在的我。。又落弹一人。

以前的那个他,最近频频向我表示友好。我以客气的语气婉转的回应他,希望他知道我心的这结始终打不开,我还不能大方得跟他做朋友。五年 - 一个人可有多少五年。还真是感慨阿。。我们今年,原本应步上红地毯的。。这是我从来都没跟任何人说的,如果还在一起,今年,我们打算先注册。我。。就是佘太太了。。

现在的他,应该说。。 是我刚失去的那个他。现在心里还是揪着、揪着。来得快,去的也快。从始至终,我根本还来不及真正去认识他,这段感情就胎死腹中了。。好可惜啊。

我们两个有如天壤之别,不同的背景,不同的兴趣。。他是个大男人,常常会打趣地问我,“Be my 小女人 can bo”。。星期五晚上,我嚷嚷着要看戏,他因出过公干刚回来,累得说要回家休息。。我虽然让了步,可是礼星期天他带我去邻国洗车时,还是拉着我去排队买戏票,在我耳边说,“You wanted to see a show right?”。。他的公司在 Havelock Road,可是要是他没开会,他一定会在五点前特地大老远的绕来 Tampines 接我放工。在车上,他总是会轻轻地握着我的手。。我们在一起之前,他很有规律,每晚都会去跑步,现在他会叫我陪他一起跑,可是当我拒绝后,他会跟我说,“Then I’ll just spend the time with you… You’re my priority now”。。当我们跟他的朋友去飙车时,Half-time 时大家都会聚集一起吃宵夜,他知道我对这群朋友感到陌生,他们谈论的我都不明白,就会贴心的跟我说,“Let’s not join them, I just want to spend some time with you”。。在他朋友面前,他也没把我一人丢一边,而是把我搂在怀里,不时在我耳边轻声细语。。当我告诉他,我很喜欢 Woodlands 的 KTV,他的第一反应是, “Oh no… This means more trips up to Woodlands to pick you up”。。 还有,他临睡前所作的最后一件事 - 给我打通电话,跟我说“晚安”。不管他有多累,风雨无阻的,他都会给我这通电话。。

还有。。好多小小的细节。现在,我都只能把他收在心里。

为什么他能频频得让我动心,因为他是个大男人。。所以每当他为我做出小小的改变时,对他来收都是在跨出一大步。。这是一段不被看好的恋情,我也为此附上了庞大的代价 – 一段十九年的友情 - 不过,当我提出分手后心里的那份无奈,你们都无法理解的。因为有始之中,我的感情似乎被操纵在别人手里,你们犯的错,可是我得为此受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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